残血凌伤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一百一十四章 宴会开始,布衣小书生,残血凌伤,红袖添香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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众人踏过小桥,小桥过后是院中花园,花园里遍地是争先盛开的鲜花,微风拂过,一阵阵花香扑鼻而来。

犹如百花争艳,莺歌蝶舞,当真令众人大饱眼福。

读书人嘛!路遇此美景,吟诗作对自然是少不了的。

更何况今日前来,都是院试上榜之人,自觉才气过人,免不得在众人面前显摆一二。

院试考试以十进一,所以今日到此人数,仅仅只有五十余人。

一府之地,经过层层筛选,只有几十人,能在这站这儿,说是人中龙凤也不为过!

但凡今日来此之人,虽无贯古通今之本领,但也曾博览群书,是以吟诗作对,还是能应付自如。

况且古代文人墨客就是爱吟诗作对,读书人自然不能例外。

更何况他们都是今年刚上榜的秀才,是何等的意气风发、春风得意,谁不想在人前卖弄一番,以证明自己的才气侧漏。

当然,有些人纯属性情直爽,看到此景色,有些诗情画意的情趣。

于是乎队伍里有些人,不知是诗意大发,还是富含诗情画意的情趣,当即摇头晃脑的吟起诗来。

但不得不说,没点真材实料的人,怕是真不敢在这儿当众作诗。

毕竟这儿可不是凌云村里那种山沟沟之地,随便做出一首牛头不对马嘴的诗来,都会被人称颂。

再给,你是若是做的诗稍微不对称、不应景,指不定有人站出来对其冷嘲热讽,到头来惹得贻笑大方。

凌云心想,作诗他不擅长,也就默不作声站在一旁。

反倒是王景辉,作诗对他来说是轻而易举,只是见他一言不发,怕也是不想在人前显摆。

只见其中一人向前一步,沉吟片刻,脱口而出的便是一首咏花诗。

看他从容自若,风轻云淡的模样,看上去似乎对于作诗,还真是信手拈来。

“我来,我来。”随后又有一人站出,洋洋洒洒便来上一首咏物诗。

只是那人话音刚落,队伍里当即有人跳出来质疑道,“杨兄,此诗昨晚我在客栈里曾听闻过,莫不是杨兄将昨夜作的诗,搬到这儿来?”

此话一出,惹得众人当场哄然大笑!

那人见被人当场拆穿,脸色惨白,免不得心生怨恨,恶狠狠地瞥了一眼揭穿他的人。

那歹毒的眼神稍众即逝,若不是凌云留心观察,怕也没发现。

那人虽然生气,但当着众人的面也不好发作,只能默不作声,将怒气往肚子里吞。

有句话叫做不作就不会死,想出风头就要承担其带来的后果。

将怒气压下去之后,那人讪讪一笑,随后低头不语,悻悻地退在队伍里,不显眼的地方。

穿过弯弯曲曲的花园小道,来到了一大块空地上。

大块空地上,摆放着五十张左右的长板案桌,每个案桌下摆放一张矮凳,供学子们落座。

空地的北边竟是一个小湖,清风吹拂,波浪起伏,属实不错。

其实这个天气,就着这个空地,席地而坐也未尝不可。

只是这种场面,讲究的是规矩,他可不敢按个人喜好来。

凌云在心里默数十排,挑了个最靠近湖边的位置。

王景辉原本想坐到前面去,看了看堆积如山的前方,好不热闹。

有些人为了抢占前面的位置,险些大打出手。

见状,他只好选在了凌云前面。

抢占前方座位的人,无非是为了在学政大人和知府大人面前混个脸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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